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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玉郎等得久了罢。”谢琰微微一笑,从怀中取出一把缀满各色宝石的匕首,朝他抛了过去,“接着!这匕首看着花里胡哨,却很是锋利,十分适合防身之用。你平素将它放在袖子里便是。”
“多谢阿兄!”李遐龄接过来,只觉得这刀鞘上各类宝石璀璨的光芒,无不散发着“我是暴发户”的气息,有些不忍直视。但他信任谢琰的审美——看起来毫不挑剔其实骨子里自有章法的阿兄都能无视这把刀鞘,可见里头的匕首确实是难得一见之物。
谢琰何等敏锐,自是发现他那一瞬间的呆怔,笑道:“刀鞘倒是随时都能换。换个不打眼的,也免得惹来旁人注意。至于这刀鞘上的宝石,正好可拿给祖母与秋娘,教她们打首饰用。”他不曾提起李遐玉,却是已经习惯了她作男儿打扮,一时并未想起来。
李遐龄倒是不曾注意到这种细节,遂欢喜地应道:“阿兄先前不是做了几个刀鞘么?随意看着给我一个就是!”
“那些粗糙的物件,你居然还惦记着呢。”谢琰失笑,“待会儿你去我院子里拿便是了。”
孙夏见谢琰出手便是这般重礼,搔了搔脑袋。以他粗豪的性情,当然不可能想到归家时要给家人们准备礼物。但谢琰的举动倒也提醒了他,他便大大咧咧地道:“阿琰若是不送这匕首,我倒是忘了礼物之事。咱们这回缴获的玩意儿都还在,里头应当有我的份,玉郎到时候尽管去挑!剩下的都给祖母,看她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喜欢的。”
谢琰笑道:“这匕首也是缴获之物,偶然得之罢了。至于其他,此行紧急,来不及置办什么,也只能依阿夏所言,让大家从这次带回的物件中看着挑。”其实,他在胜州、夏州都挑了不少礼物,只是先让李遐玉带回来了而已。
兄弟三个说说笑笑地策马往回走,不多时便回到家中,前往正院内堂去拜见柴氏与李和。李和前些时日都住在军营里,似乎有什么紧急军情需要忙活,直到听说孙儿孙女们都回来了,又要举办除服礼,这才抽了空回了一趟家。
“孙儿拜见祖父祖母!”
“起来!”李和坐在长榻上,抚着长须,满意地哈哈大笑,“你们先前的战绩,元娘皆与我说了!这一回可顺利?听说也是一伙将近百人的马贼?居然敢往贺兰山跑,若教我手底下的军汉们遇见,也定不会轻饶了他们!”
“连续追击几日,从怀远县之北掠了过去,没教他们渡过黄河。”谢琰轻描淡写地道,“军中所用弩箭毕竟射程远,只当是追着活靶练习罢了。”他虽说得极为简单,但李和、柴氏甚至于李遐龄都能听出其中蕴含的几分惊心动魄之意。且许是性情气度的缘故,同样提起这般血腥的杀戮,他却是气息分毫不乱,一如往常般俊雅含笑,令人如沐春风。
孙夏在一旁哼道:“阿琰痛快了,我却很不痛快!那群马贼只知道奔逃,不敢下马一战。我扛着斧头追了一路,居然愣是没有见过血!最后没有法子,只能拿了弩箭胡乱射,也没射中什么。早知如此,倒不如和阿玉一同回来呢,白白浪费了几日!!”不能真刀实枪地打,他简直憋屈坏了。而且,他射箭的准头素来一般,临来射这种“活靶”,更是十中一二都困难得很。
闻言,李和再次仰首大笑,亲昵地骂道:“两个臭小子!不过是杀了些马贼,胜了几场,可别得意起来了!武艺高强当然重要,但若是真上了战场,千军万马之中,你们带的这一点人又算什么?”
“祖父祖母此番不正是想考验我们的武艺么?”谢琰笑道,“与马贼对战,五分勇武、三分急智、二分计谋,便足矣。祖父这两年多也没教过其他,孙儿们便只能将往日学过的那些纸上谈兵之计,挑着拣着用了。”
李和指着他,佯怒道:“还敢怨我教得少不成?!”
“孙儿不敢。”谢琰笑着垂首“认罪”,唇角轻轻地勾了勾。孙夏圆睁着眼,瞧瞧他,又看看上头“须发皆张”的祖父,低声问李遐龄:“说得好好的,怎么祖父又生气了?——我没看错罢?”
李遐龄悄声回道:“祖父高兴得很,不过是耍些小脾气而已,咱们不必管。”他自然很清楚,李和有多喜爱谢琰,简直将他视为了自己的衣钵传人。偶有些时候,连他这个正经的孙儿也难免有些失落。但转念想到一家人之间如此和乐融融,也便释然了。
“头一回实打实地上阵杀敌,能有这般成就已经很是惊人了。”柴氏接道,“我知道,你们心中定是热血沸腾着呢,还想前往河西罢?”
谢琰回道:“依胡商们所言,河西的马贼其实更为猖獗。更有西突厥人、吐谷浑人、铁勒诸部等假扮马贼,劫掠商队货物充作军资之用。孙儿们觉得,与他们周旋,必定更能获益良多。而且,河西地带位置紧要,其附近大漠的舆图也颇为稀少,我们想绘制出来。”
柴氏略作思索:“河西迟早都必须去,但并非眼下之事。”
李和颔首:“你们祖母说得是。此番磨练已经足够,接下来是时候让你们学战阵了。千人万人之战,只有结阵方可集全军之力御敌。若学了战阵,说不得河西那些假作马贼的胡人便正好给你们好生磨合磨合。”
听了他的话,孙夏尚且懵懂不知,谢琰却是惊喜得很:“祖父——”
“祖父所提的战阵,可是卫公(李靖)的征战行兵之法?”原来却是有人比他更为急切,匆匆地自外而入,打断了他的话。
“阿玉……”谢琰循声望去,微微一怔。
在他记忆中,李遐玉仍是那位英姿勃发的俊秀少年郎,言语行为之间坦然大方——或许更早之前的她,亦是当初风雪之中偶遇的模样,年纪幼小却性情坚韧。只是,无论哪一种形象,都与寻常那些小娘子大相径庭。
然而,眼前出现的,却是一位姿容精致、身量高挑的小少女。只见她梳着双环髻,插戴着白玉兰花步摇、金珠攒红宝石钗朵,鬓角附近簪了一朵单瓣火红芍药,衬得她的脸庞越发娇美。一身六幅及胸石榴裙、樱草色夹缬花鸟穿枝纹半臂,穿在寻常人身上或许只是色泽艳丽越显娇媚,她却将这身衣衫穿出了火一般的鲜艳夺目之感,更有种凛然之气蕴含其中——足以令人见之忘俗,无法移开目光。
“阿兄、大兄。”李遐玉朝着他们行了一礼。因感觉到柴氏的目光,她下意识地将小郎君惯用的叉手礼,改成了小娘子的拜礼。虽已经许久不曾行拜礼,但她的身体却仿佛自有灵性,举止如行云流水,赏心悦目之极。
谢琰定了定神,刚要赞几句她今日的穿着打扮,旁边孙夏已经忍不住道:“阿玉,想不到你换回小娘子的衣装,居然这般好看。以往我们见过的那些小娘子,就算头上插满了首饰,我也不想再看第二眼。但是……阿玉却让我忍不住总想看下去。”他此言多少有些唐突,但因性情一贯直率得很,柴氏与李遐玉反应都十分平淡。
谢琰心里却隐约有些不悦,但也并未多言,只是跟着道:“许久不见阿玉着红妆,果然也很适合。穿男装时,是个俊俏的小郎君;着女妆时,却是个貌美的小娘子。阿玉果然无论如何淡妆浓抹,都十分相宜。”
听了他的夸赞,李遐玉禁不住抚了抚鬓边鲜艳欲滴的芍药:“我……还有些不习惯。”
因她生得高挑,柴氏与孙秋娘给她做的衣衫,已经颇似那些个十三四岁的小娘子了。裙摆宽大,衣饰精美,让习惯了胡服或“丈夫衣”的她总觉得束手束脚。然而,她心里觉得不习惯,身体却似自然而然地适应了这些衣饰。如她想象中那般踩住裙角之类的种种意外都均未发生,反而让柴氏十分满意——居然过了这么多年,她都尚未忘记她教过的诸般礼仪,足可见幼时学得极为用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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